【资料图】
12月23日,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历时4个多小时,成功强制腾退房屋一处并交付给申请执行人,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彰显了司法威严。
据了解,2015年9月1日,陈某向张某借款30万元并出具借条一份,同日,张某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陈某账户转款30万元,双方约定借款利息为月息一分五厘。借款到期后,经张某多次催要,陈某一直推诿不还,张某遂将陈某诉至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。该院经审理,依法判决被告陈某偿还原告张某借款本金30万元及利息。判决生效后,被告仍拒不履行,原告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。
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,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房屋进行了查封,经申请执行人申请,该院对被执行人名下房屋进行评估、拍卖。第一次拍卖因无人竞买而流拍,申请执行人不同意以物抵债,遂向法院申请二次拍卖。法院按照一拍流拍价降价20%为起拍价,进行第二次网络拍卖,马某竞买成功,并在指定时间内付清了成交款。但被执行人非法占有涉案房屋,承办法官多次与其沟通、协商,其均不愿配合法院执行工作,拒不履行腾房义务,执行法官遂决定依法强制腾房。
为保证此次行动顺利进行,该院执行干警事先对涉案房屋进行全面摸排,掌握实际情况,并做好应急预案。执行过程中,执行干警佩戴执法记录仪,在公证人员的监督见证下,有序进入腾房现场,对涉案房屋内物品进行清点、登记、造册,整个腾房过程全程录音录像。房屋腾空后,现场签署了交接笔录,腾房工作圆满完成。
此次腾房行动有效地震慑了拒不履行生效裁判义务的被执行人,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,彰显了人民法院的执行公信力。卧龙区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理念,严格公正司法,用扎实的执行成效全力破解执行难题,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。(薛小磊 常照军)
Copyright © 2015-2022 北冰洋产业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:沪ICP备2020036824号-3 联系邮箱:562 66 29@qq.com